常德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居民环境意思有待加强的问题”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市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现对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部分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有待加强,对其生产生活中的垃圾、污水,没有减量、担责、付费的意思。
二、主体责任单位: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农业农村局
三、监管责任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四、整改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和行业指导,及时查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薄弱环节,推动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污水规范处置,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五、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全区各镇(街道)通过宣传栏、宣传单、村村响广播、召开屋场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农村居民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环境卫生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进一步提升。
2、完善付费机制。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村规民约,实施“门前三包”,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实行垃圾清运有偿收费制度,垃圾清运有偿服务费由村级卫生协会收取,设立专户、建立专账,定期公示开支情况。
3、强化督导考评。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年度考评内容,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每月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六、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9日
受理部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6-7315317
联系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