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德经开区2023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中学:
为切实加强我区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以及市教育局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2023我区继续实施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社会事务部成立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长任组长,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教育管理办公室相关同志为成员,负责处理招生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专业、培养时间及培养学校
2023年我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属市州项目,计划数2人。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全科型),培养时间为5年,培养学校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初中起点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报考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报名对象应具有常德经开区户籍(德山街道、樟木桥街道、石门桥镇),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了常德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常德市教育局公布的相应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常德经开区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常德经开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常德经开区所辖的乡镇及以下乡村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后,市、区教育局和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利用网络媒体、校园广播、家长微信群等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中应届毕业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招生程序
1.个人自愿报名。崇德中学、石门桥镇中学、德善学校就读学生在本校进行预报名;常德市第二中学及在常德市范围内中学就读且户籍为常德经开区的考生前往常德经开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崇德中学院内崇真楼1404室)预报名。
2.报名时间及相关资料准备。
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13日、14日(共三天)。
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下午5点30分止。逾期不予办理。
预报名资料:学生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必须与学生本人同在一户口本上,孤儿除外“由公安局出具孤儿证明”,监护人及学生户口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复印件上须有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名)、学生素质手册(学生报告表)、市网学籍号、中考“准考证”号。
3.毕业学校初审推荐。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4.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局基教科提供预报名考生中考成绩,从预报名考生中(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排序,当出现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相同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区社会事务部将初选考生名单在常德经开区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区社会事务部组织初选的考生体检。
5.体检。区社会事务部从初选考生中按中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成绩(等第)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从上报市教育局的初选考生名单中等额依次确定递补体检考生。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6.签订协议。区社会事务部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常德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7.市教育局审核和预录取。市教育局在全面审查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信息、中考成绩、体检结论和《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8.培养学校录取。培养学校根据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育局预录取情况及预录考生名册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区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厅,经省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9.入学。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五、相关政策
1.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3年,在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6.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7.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区域范围内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8.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9.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是我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育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类各级学校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2.大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将公费定向培养招生政策和新变化传达到每位应届毕业学生及其家长,并向社会广泛宣传。要动员广大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考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
3.严格执行招生程序。整个招生过程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人为设置任何报名限制条件,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录取程序规范,确保公平公正,各审核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凡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
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部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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