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社保•每周一课】参保人员登记信息错误,如何办理修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修改申请,与人员登记信息修正项相关的佐证材料(根据下述情形对应提供):
1、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修改的,需提供公安户籍部门等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变更前与变更后属同一人,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公民主项信息变更证明》);
2、只修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正常升位的除外)或只修改姓名(姓名中同音不同字的情况除外):(1)属户籍信息正常变更的,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手续或证明;(2)属原始信息登记错误的,提供参保登记时的原始证明材料;(3)无法提供变更手续或原始登记材料的: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缴费的提供参保缴费单位与申请人的用工关系证明和包含申请人信息的历史缴费申报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应提供本人两年以上的缴费票据;
3、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或修改姓名中的同音不同字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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