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1.5万吨大型非标结构件生产项目(重新报批)拟审批公示

2025-07-15 16:09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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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卓特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大型非标结构件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经开区德山大道369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3122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1.5万吨大型非标结构件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湖南省常德经济开发区德山大道319号宝田重工8#车间北面第一、二、三跨(项目中心点坐标:E111°4139.174″,N28°553.714″)

建设单位

常德卓特机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永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企业投资5800万元在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德山大道319号湖南宝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8#车间北面第一、二、三跨建设大型非标结构件建设项目,规模为年产1.5万吨;项目用地为租赁,租赁湖南宝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8#车间北面第一、二、三跨标准化厂房,该项目于20241122日进行审批,批复文号为常环经建告〔202419号,项目未验收,未建设完成,现由于公司业务要求,对厂区工艺进行了调整,且由于现有园区未接通天然气管网,因此厂区燃料方式进行了变更,因此进行重新报批。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包含产品抛丸区、焊接区、成品堆放区以及悬挂链油漆房、整体移动式喷漆房),本项目共3条生产线,新增喷粉线1条,产能1.5万件大型非标结构件。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运营期废水:本项目产生生活废水及地面拖洗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德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德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2.运营期废气:喷漆、流平、烘干工序、喷粉烘干固化废气采取的措施为烘干房、底漆房、面漆房、调漆房、均为全封闭,移动式喷漆房底部设置有过滤棉,采用底部抽风的方式通过地沟收集口进入排风管道内,各废气通过管道连接至同一根管道内,处理工艺为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TVOCS、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汽车制造”浓度限值DB43/1356-2017),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喷粉废气采取的措施为设置密闭的喷粉房,经过通过旋风分离器及回收系统+脉冲式滤芯除尘处理,定期回收树脂粉末过滤后的废气排放至车间内,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抛丸工序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1)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区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为切割工序设施移动式收尘装置、打磨工序设置布袋除尘器、焊接工序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车间通风等,TVOCS非甲烷总烃计)苯系物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颗粒物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管控:废油性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以及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收集的金属粉尘及废焊渣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售废水性漆漆桶由厂家回收粉末涂料建设单位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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