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常药业有限公司长常药业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07-18 11:52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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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长常药业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经开区德山大道369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3122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长常药业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长常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路以北长安路以西

环评单位

湖南坤榕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路以北长安路以西地块。项目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33514m2,总建筑面积35193.99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5315.14m2、仓库7541.15m2、质检研发大楼6599.98m2、综合办公大楼2926.27m2、辅助生产建筑737.12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治理措施:

废气:

及时硬化进场施工道路路面,定期在施工现场地面和道路上洒水,以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

在施工期间,应根据不同空气污染指数范围和大风、高温、干燥、晴天、雨天等各种不同气象条件要求,建立保洁制度,包括洒水、清扫方式、频次等。

渣料运输必须采用专用的密封运输车,施工现场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开出的渣土车辆进行清洗,以减少渣土沿路洒落。

对于粉状物料的运输和堆放,必须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因风吹而引起扬尘。。

废水:

施工区车辆出口处,设置施工车辆清洗设施和一个20m3的沉淀池,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洗车水或道路洒水降尘。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德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

施工期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控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应限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在夜间10点至次日早上6点禁止施工

固废:

建议对施工期表土开挖产生的土方设置临时表土堆放场,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在本项目施工后期用于项目区绿化用土,可做到土石方平衡。

②施工期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人员生活区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工作,并配套必要的清扫工具。妥善处理,定期清运由环卫部门。

2)运营期治理措施

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配料、混合、整粒、制粒、总混、压片、包衣等工序均会产生粉尘。配料、压片、包衣工序均在洁净区内进行,称量配料间、压片车间、包衣车间采用负压设计,并采用单机除尘装置就地除尘,除尘设备排气口与车间整体配套的通风除尘系统连接。配料、压片、包衣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和车间整体通风除尘系统处理后(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按95%计)通过车间排气口(位于厂房屋顶)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20m),粉尘排放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30mg/m3),做到达标排放。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柜和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率≥90%)汇总经1套“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净化效率≥90%)通过实验室设置的排气口(位于厂房屋顶)排放(DA002,排气筒高度25m),采取上述措施后,VOCs排放能够满足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要求(150mg/m3),做到达标排放。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29957m3/a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德山污水处理厂。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线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所有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车间内或密闭房间内、选用低噪设备: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对运行设备做到勤检修、多维护,保持设备在最佳工况下运行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废包括(1)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纯水系统废滤料(废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等),(2)危险废物:生产过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药品、检验不合格产品(包括过期药品)、实验固废、实验废液、废气净化装置更换下来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机修含油废手套等生活垃圾环卫定期收集处理;一般固废存放于废弃物仓库(面积570.32m2,位于地块北侧),收集后外售;危废存放于危废存储间(面积15m2,位于废弃物仓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关于分区防控

措施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处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仓库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分区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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