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3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区的战略部署,尊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在规律,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经开区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形成全社会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的融合发展,不断推出文化创新成果,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提升工作绩效,推动文化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坚持协调理念。强化统筹协调,打破条块壁垒,努力实现公共资源社会效益最大化。强化分类指导,实施差别化目标管理,确保底线目标。强化城乡均衡发展,坚持底线公平、机会均等,缩小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城乡、群体间的差距。
坚持绿色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充分发挥文化在价值引领、社会凝聚和宏观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倡导节俭办文化,优化资源效益。
坚持开放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公共财政支撑,引入市场机制,激励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镇街间文化交流与合作,汲取先进理念和经验,促进文化多元发展。
坚持共享理念。强化供需对接,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率,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公共文化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均等。加强公共文化资源统筹,将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美丽乡村、完美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城乡同治。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机制,实行定期配送。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送书、送戏、送电影等文化惠民活动质量。加大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让民间文化和乡土文化焕发生机。
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人群均等。坚持公共文化资源向特殊群体倾斜,根据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新居民、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开展针对性文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文化权益。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公共文化场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加强乡村学校文化宫建设。实施青少年活动促进计划。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生活困难群众减免收看有线电视、观看电影等费用。
(二)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化
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照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使用公共文化设施。2016年全区乡(镇街)道基本普及综合文化站(中心);2018年全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分类建设达标;2019年全区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
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利用与服务水平。按照“建、管、用”并重原则,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与服务规范,制定发布公共文化建设服务地方标准,提高管理运营效率。深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2017年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时间及基本服务项目达标。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
(三)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科普设施,在特定时段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菜单式”预约,增加“订单式”精准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全区上下部门和单位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鼓励本土文化艺术工作者从现实生活中采集素材,加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小戏等作品的创作力度。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成立文艺创作中心,文艺创作联谊会等组织,创作一批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文艺精品。大力开展“中国梦”主题创作和展示活动,认真做好“深入群众、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支持区内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完善文化惠民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积极打造“百团大赛”、“广场健身舞”、 “我们的节日”等文化惠民服务品牌,同时要安排公益性惠民演出场次。扎实开展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夯实传统文化的群众基础。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提高农村有线数字电视实际入户率和有线对农广播覆盖率。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让更多优秀出版物进入家庭、社区、校园、农村、企业、机关,形成“书香德山”的浓厚氛围。
(四)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区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牵头,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城市社区居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调动驻村(社区)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力量,统筹资源,共同参与基层文化的管理和服务,形成多元联动格局。推进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培育城乡社区互助文化,营造社区和谐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大意义,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区级相关部门组成,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协调组要根据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文化发展指数要求,制定年度考核目标和细则。各镇、街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好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财税保障。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要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培育壮大公共文化服务社会主体。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定。鼓励社会资金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活动基金。
(三)提升人才保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量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要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人员编制,要按照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来落实。
附件:常德经开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docx
常德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