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环保局是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也是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
二、部门收支概况
环保局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无下级部门预算单位。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经费和项目支出。
1、收入决算:2018年决算数694.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等收入。
2、支出决算:2018年决算数591.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3.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为160.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1.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8万元。
2、项目支出为431.74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7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2.99万元,对企业补助2.5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共支出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44.2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为389.3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83.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