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分析研究全区的敌情、社会治安状况,适时做出相应的决策,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三)协助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负责侦破刑事案件。
(四)领导组织全区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协助做好警卫工作,落实警卫任务。
(五)依法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对危险爆炸物品实行监管;管理户政事务。
(六)负责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指导开展群众性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指导全区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八)协助做好公安机关的技术侦查、机要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监督管理及科学技术工作,实施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规划;为全局民警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九)负责全局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奖惩、教育,协助市公安局做好人民警察的录用和警衔的管理。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内设机构包括:政工室、监察室、督察大队、指挥中心、法制大队、特巡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大队;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派出机构包括:樟木桥派出所、德山派出所、石门桥派出所、桃林路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4019.5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709.97万元,减少15.01%,主要是因为我局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减少导致收入减少。支出总计4485.4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58.08万元,减少1.28%,主要是因为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工委管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结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1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9.5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8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06万元,占62%;项目支出1704.44万元,占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2020 年度收入总计4019.5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709.97万元,减少15.01%,主要是因为我局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减少导致收入减少。支出总计4485.4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58.08万元,减少1.28%,主要是因为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工委管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结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8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减少58.08万元,减少1.28%,主要是因为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工委管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结果。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85.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5万元,占0.81%;公共安全(类)支出3592.83万元,占8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04万元,占5.95%;卫生健康(类)支出271.65万元,占6.06%;城乡社区(类)支出201.87万元,占4.5%;农林水(类)支出3万元,占0.07%;住房保障(类)支出112.66万元,占2.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85.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8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7.25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6.2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87.97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85万元。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93.05万元。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40.91万元。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支出440.61万元。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476.54万元。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46.89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46.96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119.73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0.34万元。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44.03万元。
1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5.29万元。
1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62.33万元。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5.31万元。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186.56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3万元。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2.6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9.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1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3.5万元,支出决算为67.25万元,完成预算的59.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的3.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的结果。与上年相比增加0.31万元,增长258.33%,增长的主要原因正常工作交流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1.5万元,支出决算为66.82万元,完成预算的65.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一方面在新车采购上采取了最具性价比方案,节约了采购成本,另一方面我局对车辆平时的维修保养及加油等日常支出进行严格审核,节约了日常支出成本。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76.83万元,减少53.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车采购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0.6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82万元,占99.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33人次,主要是交流学习及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66万元,为我局刑侦大队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16万元,主要是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维修保养及加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规定,2020年我局根据本级财政的要求在编报预算的同时编报绩效目标表,实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在2020年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绩效跟踪,把绩效跟踪与预算执行、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提高绩效跟踪的及时性和效率性。
(二)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常德、法治常德建设,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本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我局顺利完成了市公安我对局的绩效考核,所有绩效指标均达标。
我局高度重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我局以市局和经开区的绩效工作评价方案为指导,以本局绩效评价方案为主线,通过收集资料、问卷调查、综合分析、咨询专家意见等程序后,形成自评意见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3.56万元,降低61.1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我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结果。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6.34万元,为参加市警校举办的晋升培训和业务培训,还有红色教育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7.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4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深入贯彻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常德、法治常德建设,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2020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三级以上政治重点人列控率、反恐关注人员摸排管控率100%;百名民间起诉犯罪嫌疑人数及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数、移送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数、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新案化解率达到上级要求;
2、违法犯罪嫌疑人信息采集率、二代证指纹补录率、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率、办理信访事项合格率达到上级绩效考核要求;全警实战大练兵考核合格率80%以上、接处警考核达标率100%、各类档案管理合规率100%、党建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3、扫黑除恶案件线索核查率、扫黑除恶案件处置率100%。
4、全区公安服务平台新增注册率10%以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摄像头安装数220个以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摄像头联网率100%以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摄像头正常运行率90%以上;车辆卡口与省厅车辆缉查管控平台联网率95%以上;基础建设完成及时率100%。
5、聚焦风险防控,确保公共安全;突出主责主业,改善治安环境;聚焦科技强警,优化政务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含)。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我局以市局和经开区的绩效工作评价方案为指导,以本局绩效评价方案为主线,通过收集资料、问卷调查、综合分析、咨询专家意见等程序后,形成此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我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5分,评价结果为“良”。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狠抓主责主业,维护一方平安。
2020年度,我局在经开区工委、管委和市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四个大抓”警务战略,以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为统领,先后取得了民调公安机关排名全市第四、市平安建设考评公安工作零扣分等好成绩,2020年度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打击治理新型犯罪先进单位、“法治公安建设”先进单位和教育整顿工作优秀单位,并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评估优秀单位。
(二)合理利用财政拨款资金,完成2020年项目建设要求。
2020年,为提升我局办案信息化水平,加强社会面管控,我局对电子围栏、二级机要室、刑事技术室等项目进行了建设。同年,完成了二级机要室、刑事技术室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为侦办案件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另外,新建德山派出所在本年的大部分投入完成,未来将为民警提供更好的办案场所,为群众提供更舒适的办事环境。
(三)严格控制与灵活安排并举,使经费的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
2020年,根据上级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我局对各个实战单位的日常工作经费及办案经费进行分单位预算,压减不必要的办案开支和日常开支。通过对警车的更新缓解了维修费的支出;通过对差旅费及其他办案费的严格审核把关,不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降低其他办案费的支出标准来控制办案成本;通过政采云等系统规范各个业务单位的日常工作支出。
在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的同时,根据年中各类突发案事件进行灵活的资金安排,保障专案资金及专项支出,确保执法、办案、维稳、禁毒等工作有序进行。
(四)严格预算执行,利用预算对各个项目支出进行过程控制。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全程控制各个项目的预算支出进度;通过对各个业务单位的年总支出预算合理控制各个二层单位的支出进度,避免超支浪费。
(五)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及维护,使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最大化。
我局固定资产统一归口指挥中心管理,由指挥中心登记入库,并且受理各个业务单位资产的移交。资产的采购统一由指挥中心进行采购,严格执行本级财政与本局的采购制度。
(六)筑牢队伍营垒,锻造纪律强军。
2020年,我局民警完成了大练兵要求,全警实战大练兵考核达标率100%;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没有一名民警收到纪律处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随着社会形势变化,公安工作内容越来越丰富,经费压力增加。
2020年的公安工作任务除了日常的办案、维稳、处突、禁毒等工作以外,还有疫情防控、服务园区、文明创建、扶贫等工作。针对更加丰富多样的公共应急工作及社会服务工作,民警以及辅警都承担了更重的工作任务,工作时间更长,占用了大部分的休息时间,这些问题直接导致工资福利标准落后、车辆损耗严重、日常办公支出增加以及应急保障等问题,使现有的公用经费和工资福利费用以及专项经费保障不足。
(二)警务信息建设有待加强。警务信息化建设是现代警务工作的重要支撑,而作为县区公安局,我局的在办案过程中尚有很多的技术手段缺乏相应的软、硬件支持,导致工作开展困难,影响案件侦破效率及质量。
(三)民警素质能力有待提高。社会的发展带来科技日新月异的进步,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以及手法更加高明。但是在区县公安局,民警原本所具备的知识水平有限,每名民警的知识储备差异很大,大部分民警接触新事物、新科技手段的机会有限,使得在办理部分案件时,能力受限。
六、有关建议
(一)厉行节约,细化经费预算。针对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对预算进行细化,具体到各个明细项目支出,通过预算的管控功能严格支出过程控制。严格控制采购过程,注重采购事前申报与采购询价,对比采购价格,防止采购过程的浪费。合理调配固定资产的使用,防止固定资产的不合理闲置。
(二)培训办案能手,合理利用资金。针对信息化的短板培养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关键信息技术设备建设,使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县级公安局的信息化建设以及应用。县级公安局的信息化建设需要及时跟进科技的更新,并且及时更新现有信息技术设备及软件。另外,在加强信息建设的同时也要跟进对使用民警的操作培训,让技术得到充分利用,软硬件发挥重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