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完善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德财发〔2018〕7号),常德经开区财政局委托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对2017常德经开区城市亮化工程(二标段)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根据常德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关于批复常德经开区城市亮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产管项〔2016〕19号),2017年常德经开区亮化工程项目总投资金额约8500万元,全部由政府投资。该工程分四个标段组织设施,其中:二标段预算金额为800.55万元,项目内容为常德经开区太阳大道和桃林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带亮化工程。经公开招标,“城市亮化工程(二标段)”项目由常德市天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常德市万鑫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湖南天福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于2016年12月21日开工,工期为30天, 2017年6月19日验收合格,结算金额为900.65万元。
(二) 项目绩效目标
1、 长期绩效目标
满足城市美化、城市品质提升及市民对城市宜居的需求,保障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美化亮化城市,方便市民夜间出行,保障夜间道路交通安全,提升经开区对外形象和竞争力,加速经开区经济发展。
2、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1)常德经开区太阳大道和桃林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带亮化工程。
(2)安装照明配电箱28台、安装500W电源449套、安装灯具9535套、敷设线管23272.40米、敷设电缆25309.17米。
(3)工程于2017年1月20日前完工。
(4)工程合格率100%。
(5)亮化设施完好率98%。
(6)市民满意度达到100%。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经开区建设局对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及管理、项目组织实施、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了说明,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所接到经开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并拟定了《2017年城市亮化工程(二标段)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对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工作组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在检查相关单位绩效目标具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发放调查问卷5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50份,针对城市亮化工程(二标段)专项资金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价,参考责任单位的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 项目资金情况
1、 项目投资及资金到位情况
该工程项目财政预算评审金额为800.55万元,财政结算评审金额为900.65万元,项目资金由经开区建设局申报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复后由经开区财政局按预算拨款,资金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结算金额为900.65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付工程款720万元(支出明细详见附件1),未付工程款为180.65万元,未支付的原因:合同约定付款期未到。所有工程款的支付均先由经开区建设局根据合同约定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区财政支付局统一支付给承建单位。
(二)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预先进行摸底评估
为顺利完成该项目,区建设局、区市政处与区财政局财评股、施工单位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区市政处与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多次对项目实施路段进行现场查勘,初拟出工程项目预算,确定项目的实施方案。
(2)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该项目涉及道路较多,施工环境较复杂,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区建设局及区市政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督管理,积极做好与施工方、监理方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组织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即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工程监理24小时跟班作业,努力化解工程风险,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并从思想观念、文明施工、设计文件、计量支付和施工材料等方面入手,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把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关,保证了项目的顺利竣工。
(3)严格按标准验收
2017年6月区建设局组织区财政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该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标准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要求,首先是按项目施工设计方案、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等集中对工程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然后分组查看施工现场,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了统计,最终对项目进行评定。
(三)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常德经开区城市亮化工程(二标段)于2017年1月20日全部完工,共完成以下工程:收费站管理处亮化工程、太阳大道航发重钢夜景亮化工程、湘西北建材商贸城亮化工程、物流中心夜景亮化工程、万路达物流夜景亮化工程、昊天汽车夜景亮化工程、鼎鑫机械夜景亮化工程、半天下地磅夜景亮化工程、惠生肉业夜景亮化工程、坤海集体夜景亮化工程、河家坪公租房夜景亮化工程、绿化带亮化工程以及山水铭洲亮化、山水铭洲前绿地亮化工程。
(2)该工程项目共安装路灯三遥控制箱8台、安装照明配电箱30台、安装500W电源794个、安装100W电源111个、安装灯具10851套、敷设线管28595米、敷设电缆39876.73米。
(3)2017年6月19日区建设局组织区财政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该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合格。
(4)评价小组通过对该工程项目周边的居民进行民意调查,民众满意度为96%。
(四) 项目绩效情况
1、 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对建设文明卫生城市,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2、 社会效益
(1)保障夜间交通安全。城市亮化工程为市民夜间安全出行提供了保障,减少了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丰富小区居民夜间文化生活。生活小区的亮化为居民娱乐和休闲提供了敞亮的夜间场所,工作之余加强了居民间的交流,提高了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3)提升城市品位,建造宜居德山。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更好的提升了城市形象。
3、可持续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提升了经开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经开区持续发展。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最终得分86分,评价等级为“良”(扣分情况详见附件)。
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不充分,计划与实际相差较大
常德经开区城市亮化工程项目立项时总投资金额约8500万元,而项目的预算金额仅为4228万元,项目计划分六个标段组织实施,但无可操作性,最终确定的“二标段”与计划不符。
(二)预算不精准
项目名称 | 计量 | 预算值 | 结算值 | 增加值 | 增加率% |
路灯三遥控制箱 | 台 | 0.00 | 8.00 | 8.00 | 100% |
配电箱 | 台 | 28.00 | 30.00 | 2.00 | 7% |
500W 电源 | 套 | 449.00 | 794.00 | 345.00 | 77% |
100W 电源 | 套 | 0.00 | 111.00 | 111.00 | 100% |
LED | 套 | 9,535.00 | 10,851.00 | 1,316.00 | 14% |
配管 | m | 23,272.40 | 28,595.00 | 5,322.60 | 23% |
电力电缆 | m | 25,309.17 | 39,876.73 | 14,567.56 | 58% |
项目金额 | 万元 | 800.55 | 900.65 | 100.10 | 13% |
上表显示:该项目预算金额为800.55万元,工程结算金额900.65万元,超预算100.10万元,超支幅度为13%,虽办理了工程签证手续,但未追加财政预算。
(三)项目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区建设局未制定该项目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工程项目缺乏日常监管。
(四)档案管理欠规范,项目文件资料缺失
绩效评价小组现场收集资料中发现:区建设局对于该项目的工程预算资料及竣工结算资料都未存档,需临时从外单位借调,档案管理几乎是空白。
(五)财务核算不规范
设计费及监理费未分标段核算。经开区城市亮化工程总项目设计费为189.60万元,监理费为26.98万元,未细化分标段核算,导致该项目决算金额中未分摊设计费及监理费,项目支出金额不精准,不能真实反映该项目的成本。
(六)亮化设施有维护不到位的现象
绩效评价小组现场调查中发现:山水铭洲小区中有两栋楼LED灯不亮,未及时修复。
七、有关建议
(一)设立项目组织机构,明确责任
区建设局应设立具体的项目管理机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任务责任到人,从根本上落实内部控制制度,便于项目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建章立制,照章办事。
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内部监管制度、内部检查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三)精准预算,严格执行。
制定项目预算时要认真测算,以保证预算方案的准确性。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做到专项资金不挪用,不挤占,不超支。
(四)加强巡查,保证亮化设施正常运行
加强对亮化工程路段的巡查和维护,提高维护质量,及时维护亮化设施,保证路灯设施完好率。
(五)强化管理,积极整改。
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意识,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做到合理制定预算,资金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合规。
八、评价结果运用
项目工程结束,区财政不再安排该项目建设资金。
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常德分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