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料药和制剂国际化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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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常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料药和制剂国际化产业园项目 |
建设地点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建路以南、仁德路以西(常德市德山东沿路16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106000.53m2,项目主要建设6栋3F生产厂房、2栋1F仓储物流用房、1栋12F研发中心、1栋12F办公楼、2栋2F食堂、4栋6F公租房以及配套的道路、供配电、给排水、供热和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 (1)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简单处理后排放或回用,生活废水依托区域已有的排水设施。 (2)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缩短施工期的危害周期;对作业面、临时土堆、施工道路应适当地洒水,尤其是干燥大风天气,要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的状态,运输土石方和水泥、砂石等,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防止扬尘及滑落。对不慎滑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清理;在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点,对运输车辆车胎及外车箱在进出场地时定期进行冲洗,可减少粉尘带出造成道路扬尘; (3)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需外,严禁在夜间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常德经开区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电钻、木工刨等相对固定的强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安排,同时尽量入棚操作,保障周边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尽量保持低速行驶,禁鸣喇叭,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标准;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能回收利用外卖给废品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如钢筋、铁丝等,不能回收利用的可以作为场地回填土回填处理,不能回填的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送往垃圾中转站处理,经过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小。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常德经开区东部扩建区产业定位和准入条件,符合用地规划,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规划,平面布局基本可行,项目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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