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经开区环卫处二中国控站点周边环保降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二中国控站点周边环保降尘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级经开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但随着工业、建筑等产业的发展,至使周边空气质量水平下降,大气污染严重;2018年12月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28(12月全省14个市州排名第9),市二中测点空气质量达标率仅为63.3%,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城区空气质量,设立二中国控站点周边环保降尘专项,由常德市经开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经开区环卫处)负责实施。
2.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包含洒水降尘和雾炮车喷雾抑尘两项作业,其主要范围是以二中国控站点为起点,东至和尚桥,西至三滴水鱼产市场,北起皇木关BRT公交站,南至桃林路口。
(2)项目实施情况
洒水降尘项目配置洒水车四台,包括电动洒水车一台,柴油洒水车三台,其中电动洒水车主要负责二中校园内、香火街、乾明北路(莲池路至望江路)、望江路(香火街至老码头)及周边区域内背街小巷的洒水降尘;柴油洒水车负责其他区域洒水降尘,保持作业路段基本湿润不扬尘;喷雾抑尘项目共配置雾炮车三台,当空气质量出现轻度及轻度以上污染时,在柴油洒水车作业路段进行喷雾抑尘。
经开区环卫处将洒水降尘与喷雾抑尘交由湖南省康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为市政公司)运行,其中2021年11月以前洒水降尘运行费均按照每台班805.00元结算;雾炮车运行属于新鲜事物,2019年8月5日-2020年4月30日运行费用参照其他区域平均每台1,940.00元/天(含阴雨天)结算;2020年5月-2021年4月按每月实际运行明细结算,总计166.32万元,2021年4月-2021年11月共7个月按169.80万元/年的标准结算;2021年12月起对两项业务按293.91万元/年总承包。
详见附件1:2020年5月-2021年4月经开区雾炮车运行费用明细表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项目2021年计划安排专项资金270.00万元,实际投入270.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项目2021年实际支出244.4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中国控站点周边环保降尘项目支出明细表
月份 | 凭证号 | 摘要 | 金额(元) |
1 | 记账19 | 雾炮车运行费 | 614,000.00 |
2 | 记账27 | 洒水降尘劳务费(7-12) | 300,000.00 |
6 | 记账17 | 洒水降尘2020年7-12月 | 330,000.00 |
7 | 记账15 | 雾炮车运行费2020.5-2021.4 | 850,000.00 |
8 | 记账17 | 雾炮车运行费2020.5-2021.4 | 50,000.00 |
11 | 记账12 | 雾炮车运行费2020.5-2021.4 | 300,000.00 |
合计 | 2,444,000.00 |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保持路面基本湿润不扬尘,缓解周边空气污染;规范作业流程,防止作业时发生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性化作业,根据路况及时调整水量,避免妨碍行人或非机动车辆出行,或造成路面积水;雨天不作业,节约水资源。
2.年度具体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日常喷洒面积≥415万平方米;配备电动洒水车1台、柴油洒水车4台、雾炮车3台;每辆车配备4名作业人员(一车两班倒制);
②质量指标:作业时间合理率、设备完好率均达100%;作业规范率达95%;项目作业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③时效指标:作业及时率均达100%;
④成本指标:柴油洒水车运行单价≤805.00元/台班;洒水车作业总成本≤100.00万元;雾炮车作业总成本≤170.00万元。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通过洒水降尘及喷雾抑尘作业,缓解周边空气污染;保障全年规范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相关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合理及时控制喷洒水量,避免妨碍行人及非机动车辆正常出行;
②生态效益:合理规划作业时间,禁止雨天作业,浪费水资源;
③可持续影响:建立长效机制,对降尘、抑尘精细化管理;
(3)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到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根据拟定方案,绩效评价小组于2022年5月9日至5月25日前往经开区环卫处进行了现场评价。
评价工作主要包括:(1)听取项目情况介绍;(2)收集项目有关资料并查阅相关会计凭证;(3)前往二中国控站点附近查看现场作业情况;(4)在洒水降尘作业路线随机发放73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调查问卷73份;(5)根据获取的资料分析得出初步结论,形成最终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该项目得分82.3分,评价等级为“良”。
(一)决策总分20分,得分17.5分,扣2.5分。扣分明细:
1.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各项指标设置笼统、欠细化;质量指标设置欠规范,扣2分。
2.资金投入:总价招标预算仅依据上年度实际运行费用编制,预算编制不合理;测算依据不够充分;预算金额与项目工作量不匹配,扣0.5分。
(二)过程总分20分,得分15分,扣5分。扣分明细:
1.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存在多结算增值税税款情况,扣2分;
2.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未建立业务管理制度,扣1分;
3.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管理不到位,现场作业图片重复;内部台账数据相互矛盾;车辆运行里程数存在虚列现象,扣2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得分24.3分,扣5.7分。扣分明细:
1.产出数量:2021年项目实际配置三台柴油洒水车;经现场查看每辆车仅配备1人,且据提供的劳务合同及驾驶证显示,两个项目共配备9名驾驶员,扣2.5分;
2.产出质量:据调查问卷第10题结果显示,8人反映作业时间不合理;第5题结果显示,15人反映洒水过多导致路面积水湿滑,作业规范率仅79.45%,扣1.2分;
3.产出时效:据调查问卷第8题结果显示,39人反映在空气质量轻度及轻度以上污染时,未见雾炮车喷雾抑尘,扣1分;
4.产出成本:2020年12月-2021年11月洒水成本102.71万元,超预算成本2.71万元,扣1分。
(四)效果总分30分,得分25.5分,扣4.5分。扣分明细:
1.社会效益:据调查问卷第7题结果显示,17人反映经常看到洒水车作业时未避让行人,占比23.29%,扣1.5分。
2.社会公共满意度为74.73%,扣3分。
详见附件2:2021年经开区环卫处二中国控站点周边环保降尘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项目依据《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中心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德财金发〔2021〕1号)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
项目单位绩效目标设置较笼统,欠完整、细化,且质量指标设置欠规范。
3.资金投入
总价招标预算仅依据上年度实际运行费用编制,但上年度运行费用中存在不合理支出,预算编制不合理且资金预算与项目工作量不匹配。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该项目预算安排270.00万元,实际到位27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2021年项目实际支出244.40万元,预算执行率90.52%。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及审批依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采用实报实销,由国库集中支付,但部分资金使用不合理,如多结算增值税税费。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经开区环卫处制定了《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处财务管理制度》,但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务管理制度及对承包商的考核制度。
(2)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实施按照《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处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21年洒水降尘和喷雾抑尘日常作业面积约415万平方米,配置电动洒水车一台、雾炮车三台,完成预期目标;但日常作业仅配置柴油洒水车三台、配备9名作业人员,未达预期目标。
2.产出质量
2021年洒水降尘后路段能保持基本湿润不扬尘,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处罚,作业质量基本符合环保要求;全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完好率达100%,完成预期目标;但据调查问卷第10题结果显示,抽查73人中有8人反映作业时间不合理,占比10.96%;第5题结果显示,15人反映洒水过多导致路面积水湿滑,作业规范率为79.45%,未达预期目标。
3.产出时效
全年及时进行洒水降尘作业,路面洒水作业及时率达100%,完成预期目标;据调查问卷第8题结果显示,有39人反映在空气质量轻度及轻度以上污染时,未见雾炮车喷雾抑尘,雾炮车作业及时率未达预期目标100%。
4.产出成本
2021年柴油洒水车运行单价为805.00元/台班,雾炮车运行总费用为166.32万元,完成预期目标;但洒水降尘2020年12月-2021年11月运行费用为102.71万元,超预算成本2.71万元,未达预期目标。
详见附件3:2020年12月-2021年11月洒水降尘明细表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2021年项目作业基本规范,未发生相关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相关作业,缓解周边空气污染,截止2021年12月26日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8天,优良率达85.7%,效益基本实现;据调查问卷第7题结果显示,17人反映经常看到洒水车作业时未避让行人,占比23.29%,妨碍行人及非机动车辆正常出行,效益未实现。
2.生态效益: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期洒水降尘,合理规划作业时间,雨天未作业,有效节约水资源,效益基本实现。
3.可持续影响:本项目虽是由市、区生环委调度、巡查、考核,但项目单位未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降尘、抑尘未做到精细化管理,部分效益未实现。
4.满意度
经统计收回73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满意度为74.73%,效益未实现。
详见附件4:2021年常德市经开区二中国控站点周边环保降尘项目绩效评价现场调查问卷汇总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降低粉尘污染,提升空气质量,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经开区环卫处聚焦重点区域,积极开展二中国控站点附近的降尘抑尘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区域工作调度。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指标不明确
(1)绩效目标各项指标设置笼统、欠细化。据项目单位提供2021年绩效目标自评表显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设置太笼统,欠完整、细化,如洒水降尘及喷雾作业仅设置“日常喷洒面积415万平方米”,未对每天作业频率等设置具体目标。
(2)质量指标设置欠规范。如质量指标仅设置“城区主次干道及二中周边两公里范围内作业覆盖率100%”,作业覆盖率未能反映出项目服务预期应达到的标准,不属于质量指标。
原因分析:以前年度未涉及关于洒水降尘及雾炮车运行的绩效目标申报,均参照环卫作业项目设置指标。
2.总价招标预算编制不合理且与工作量不匹配
(1)总价招标预算编制不合理。根据德环发[2021]03号文件显示,总价招标预算仅依据上年度实际使用资金编制,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够充分。
详见附件5:2020年5月-2021年4月常德市空气质量历史数据查询明细表
(2)预算金额与项目工作量不匹配。根据德环发[2021]03号文件显示,需配备5台洒水车作业,其中电动洒水车一台,柴油洒水车4台,但实际作业仅配置4台洒水车。
原因分析:因雾炮车运行在本区域属于新生事务,无法科学确定相关费用;项目运行前期有安排4台柴油洒水车,未及时更新上报资料。
3.管理制度不健全
经开区环卫处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业务管理制度,且未对康为市政公司作业情况进行监管、考核,导致实际作业情况存疑。
原因分析:二中周边洒水降尘是由市、区生环委调度、巡查、考核。
4.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
销项税额税率与实际开票税率不符。雾炮车月度运行费用表中,结算税率均为9%,2021年共收到雾炮车运行费用发票181.40万元,开具的发票税率均为1%,多支付增值税税费13.31万元(181.40-181.40/(1+9%)*(1+1%))。
原因分析:财务人员未审核结算明细表,仅依据康为市政公司开具的发票付款。
5.项目管理不到位
(1)现场作业图片重复且派工单与作业时间不一致
①洒水车作业图片重复。经统计2020年1月-2021年11月洒水车降尘明细表,共作业508天,其中65天现场作业图除时间地点外,其他参照物完全一致,占总派工天数12.80%。
②雾炮车作业图片重复。经统计2020年5月-2021年4月雾炮车降尘抑尘明细表,共作业267天,其中141天现场作业图除时间地点外,其他参照物完全一致,占总派工天数52.81%。
③部分派工单日期与现场作业时间不一致。据相关资料显示,部分日期未派工但有现场作业图,部分日期有派工但无现场图,如2020年1月降尘明细表显示1月7日、8日、11日、14日、20日、21日未派工,但以上日期均存在现场作业图;2020年1月2日、26日、28日有派工,但无现场作业图;经统计2020年洒水降尘明细资料共计34天派工单与现场作业日期不一致。
(2)内部数据相互矛盾。据相关资料显示,同日两项台账登记天气不一致,如洒水降尘明细表中2021年1月6日、21日、25日-28日及31日显示天气雨、未派工,但同日雾炮车明细表显示3台雾炮车均有派工,1月10日-18日雾炮车降尘抑尘明细表显示下雨未作业,但洒水降尘明细表均显示天气晴或阴转晴。
(3)洒水车运行里程数存在虚列现象。一是据相关资料及现场了解,洒水车每日作业完后停放至石门桥镇,但运行期间三辆柴油洒水车每日收车里程与次日发车里程高度一致,而洒水降尘费用是将运行里程换算为台班数结算,存在多计里程数现象;二是存在超出范围作业现象,如2020年4月15日早上6时12分现场作业图中地址显示为谢家铺镇,但当日发车里程数与上日收车里程数一致。
原因分析:雾炮车及洒水车由多部门管理,根据天气变化进行实时调度;项目单位未对康为市政公司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6.产出效益欠理想
(1)设备、人员配置不到位。一是经现场查看每辆车仅配备1人;二是据提供的劳务合同及驾驶证显示,洒水降尘与喷雾抑尘共配备作业9人。
(2)洒水降尘作业成本控制意识不强。2020年11-2021年12月洒水车作业运行费用共102.71万元,超预算2.71万元。
(3)项目运行效果欠理想。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项目作业时间合理率仅89.04%,39人反映在空气质量轻度及轻度以上污染时,未见雾炮车喷雾抑尘,占比53.42%,且2022年5月16日常德空气质量显示“优”,但绩效评价小组仍在现场看到雾炮车作业;15人反映洒水过多导致路面积水湿滑,作业规范率仅为79.45%,且17人反映经常看到洒水车作业时未避让行人,溅湿行人及非机动车行驶人员,妨碍正常出行。
详见附件6:2021年经开区二中国控站点周边环保降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原因分析:成本控制意识不够,未对服务公司进行有效监管。
六、有关建议
(一)准确编制绩效目标
建议根据具体工作方案,结合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等,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雾炮车、电动洒水车为经开区环卫处国有资产,建议由单位自行管理。
(三)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建议经开区环卫处建立专项业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确保项目正常运转的同时,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建议经开区环卫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审核相关结算资料,收回前期多结算雾炮车增值税税费13.31万元,后续结算总承包费用时应考虑实际开具增值税税费与结算之间的差异,酌情减少2021年总承包价格。
(五)加强项目管理
建议经开区环卫处一是根据相关资料重新核定洒水降尘及喷雾抑尘的作业量;二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往年天气情况,存在实际天气不符的,应核减当天作业量及运行费用;三是核定停车场至作业现场的公里数,根据作业天数计算台班数并扣减相应结算费用。因2021年12月起采取总承包服务方式结算费用,建议经开区环卫处加大对康为市政公司作业情况的考核力度。
(六)制定详细的作业标准
建议经开区环卫处针对洒水降尘及喷雾抑尘作业制定详细的作业标准,如在司机上岗之前,必须进行岗位培训;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规定时间作业,不得迟到早退或者随意更改线路;停车加水时必须按规定操作;配备设备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并保障设备运行情况良好等。
附件:1. 2020年5月-2021年4月雾炮车运行费用明细表
2.2021年经开区二中国控站点周边环保降尘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2020年12月-2021年11月洒水降尘明细表
4. 2021年经开区二中国控站点周边环保降尘项目绩效评价现场调查问卷汇总表
5.2020年5月-2021年4月常德市空气质量历史数据查询明细表
6.2021年经开区二中国控站点周边环保降尘项目绩 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主评人签章:
中国 常德 二0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