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
(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查处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四)负责全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五)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施救。
(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
(七)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或部门维护公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八)依法对市交警支队授权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负责汽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驾驶人换证、摩托车驾驶证办理等。
(九)负责受理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投诉。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内设机构包括:股、室、中队、所9个,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事故处理中队、一中队、二中队、停车管理中队、石门桥中队、车管所、纪检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54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2.74万元,增长18.24%,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54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6.0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54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93万元,占60.2%;项目支出1013.1万元,占3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4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2.74万元,增长18.24%,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4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58万元,增长11.69%,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4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2.74万元,增长18.24%,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46.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2%;公共安全支出2,040.93万元,占8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3万元,占2.39%;卫生健康支出42.56万元,占1.67%;城乡社区支出311.91万元,占12.25%;住房保障支出84.81万元,占3.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546.0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14.2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310.23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20.91
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5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4.44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39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20.20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36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1.90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4.8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2.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47.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1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3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4.23万元,支出决算为74.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学习交流考察人数较上年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37.81万元,支出决算为37.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资金新购置三台警务巡逻车,与上年相比增加37.8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用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资金新购置三台警务巡逻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2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0万元,完成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6台警用莫有摩托车、疫情防控和文明城市创建迎检日夜值守耗费油料较多,油价大幅上涨,与上年相比增加6.62万元,增长22.3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6台警用摩托车、疫情防控和文明城市创建迎检日夜值守耗费油料较多,油价大幅上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占0.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01万元,占9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12人次,主要是学习参观国省道文明示范路创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7.81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维修维护、保险支出,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95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将辅警和工作人员纳入工会导致工会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1.33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初级查验员、警衔晋升和湖南省城市道路交岔路口精细治理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6.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分,评价结果为“优”。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有序。全年辖区内未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交通事故,亡人事故起数、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3%、12%,交通事故率控制在平安指数内。
2、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效果显著。在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考评中,我区均保持每月六小区第一的好成绩。一是排查道路隐患。对国省道、农村、企业和学校周边道路等存在的22处隐患进行了排查和整改。二是开展“隐患清零”行动。截止目前,注销驾驶证6本、审验重点驾驶人226人、报废注销机动车1488台,其中老旧机动车11台、注销低速货车13台、注销大型货车和挂车112台、注销小车223台、注销摩托车583台,7家高风险隐患企业全部“摘帽”。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督促1家校车公司、51家货运企业、214家规模以上企业履行安全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督促29家电动车销售企业、4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6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企业进行了处罚,有力地加强了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3、重点交通违法得到有效遏制。先后开展了春运安保、周末夜查酒驾、夏季治安宣防、“戴帽工程”、“百日会战”、“一盔一带”、“六车”整治等专项行动。在各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酒驾醉驾303起;货车超载1038起;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车违法792起;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入57起;不礼让行人693起;不系安全带17397起;不戴头盔21284起;拆除摩托车电动车伞具12000余把。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
4、交通设施进一步完善。新设置了4个灯控系统,建成了违法停车短信告知系统,建成了首个电子哨兵系统、新增3处过街斑马线;我们对国道319、农村道路的标线进行了改造施划,新增普通标线2300平方米,减速震荡标线1300平方米;新增机动车停车位11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2个;新增110套道路指示、警告、分道标牌。5处村道与国省道相交路口建成了“五小工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5、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强化。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七进”,以“美丽乡村行”、“122宣传日”为平台,通过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同时建成了具备安全知识教学、安全驾驶场景、安全防护体验等功能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产生的主要效益:
1.经济效益
交通事故率控制在平安指数内,辖区内未发生死亡人数3人及以上较大交通事故,为辖区内招商引资创造好的营商环境,为经开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了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维护了辖区交通安全,提高了辖区交通通行效率,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开区发展营造了优质高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3. 可持续发展能力
大队通过增容、完善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线标牌持续缓解车辆高速化与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交通安全之间的矛盾,持续促进辖区内交通环境的不断优化。
4.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车管所优质服务再上台阶。上半年成功捧回政法系统“省级文明窗口”称号。车管所深化落实“一窗办”“一次办”“就近办”“上门办”等便民措施,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再次提高;服务园区企业走出新高度。大队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百名干部联企业”“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活动为契机,深入辖区企业,及时了解和发现园区企业的所需、所盼,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先后在企业周边路段增设停车位300个,增设过街斑马线,增设交通标志标线等,护航企业发展。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不同, 2022年部门实际支出较预算增加1132.44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增长359.34万元,项目经费增长773.1万元,这两项共计增长1132.44万元,造成预决算支出数不一致的主要原因,预算控制欠佳。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的增加,新增其他公安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属于区级预算的项目未纳入大队部门预算。
2、会计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大队财务室人员非专业出身,虽有1人参加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了从业资格证,为参与实践,缺乏专业知识,整体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3、绩效目标管理体系欠规范,相关制度不够健全。
大队各部门在申报绩效目标时制定的绩效指标不够完整充分,财务室对对绩效评价缺乏专业系统的知识,对专项经费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