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十批常德经开区公共租赁住房由个人单独或单位统一申请,各企事业单位审核,经常德经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复核,初步确定以下对象符合租住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7190527。
姓名
租赁性质
付春华
公租
刘涌
石畅
简丽兰
贺祥
杨瑞年
李银华
大湖水殖
常德经开区住保办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