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脱贫群众稳收增收的意见》的通知

阅读次数:
字号:【

两街一镇,各相关行业部门:

《关于进一步促进脱贫群众稳收增收的意见》已经常德经开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经济技术开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0日

 

常德经开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促进脱贫群众稳收增收的意见

 

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高度关注的重要考核指标。当前,产业增收受限于“非粮化”“非农化”、市场同质化竞争、风险较大等诸多因素,就业增收面临经济下行、工作岗位减少、竞争日趋激烈等诸多压力,脱贫群众、监测对象持续增收进入瓶颈期。为加快建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根据国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任务目标

根据《2023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内容和要点》,对脱贫群众收入的评估考核主要关注“两数和两性”,即关注平均数、极少数和稳定性、真实性。重点看脱贫群众收入平均增收是否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收;看收入下降人数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下降的人数占比是否低于全国平均数;看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存在“一发了之”“一兜了之”“一补了之”等情形;看数据是否真实,系统数据与实地核查情况是否一致,群众是否认可。

国家公布的2021、2022、2023年全国脱贫群众年人均纯收入增速,均高于当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收6个以上百分点。《湖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提出,2023、2024、2025年,全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增速分别高于当年本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3、3个百分点。据此,2024、2025年的工作目标是:全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来源稳定,当年人均纯收入增收10%以上,收入同比下降人口数逐年减少,数据真实可信,群众高度认可。

二、主要措施

(一)帮扶增收

1.压实结对帮扶。各结对帮扶责任人对帮扶对象稳收增收履行“包保”责任;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对帮联的所有户稳收增收履行“包保”责任;各驻村帮扶组长单位对帮扶点村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稳收增收履行“包保”责任。凡单位和个人“包保”责任未落实的,相关区直单位有效衔接年度实绩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并视情提请约谈。

2024、2025年,全区结对帮扶责任人最主要的精力要放在促进帮扶对象稳收增收上。每年初,结合春节前的入户走访,和帮扶对象一道,制定好当年增收目标和具体措施。脱贫户家庭增收目标和措施由乡镇审核,监测户家庭增收目标和措施由区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帮扶对象增收目标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结对帮扶责任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2.抓好驻村帮扶。2024、2025年,全区所有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到户到人帮扶上,放在促进稳收增收上。全区驻村帮扶工作要坚决摒弃“只搞建设、不抓帮扶”,“大搞建设、少抓帮扶”等错误认识,切实做到不搞形象工程、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各后盾单位筹措的资金,除用于急需的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外,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到户产业帮扶促增收,可采取产业奖补、免费发放生产资料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式进行帮扶。

3.用活消费帮扶。按有关政策规定出台消费帮扶实施细则,加大产销对接力度。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后盾单位帮助协调对接,力推脱贫地区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商超、进社区。开展“我为帮扶对象农产品代言”活动,动员结对帮扶责任人帮销农产品。鼓励各后盾单位采取预定农产品、全部回购包销等方式帮助增收。鼓励全区各级党、团组织和工会按照有关规定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作为节日正常福利发放。

4.搞好社会帮扶。根据国家新调整的收入采集口径,有契约的、连续3年以上的经常性捐赠可以计入收入,一次性、临时性捐赠不计入收入。对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低收入家庭,结对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后盾单位、镇村干部都要动员一切力量,搞好牵线搭桥,搭建好慈善组织、公益组织、社会爱心人士、亲朋友人与困难群众“一对一帮扶”的平台,建立起连续稳定的资助捐赠关系。同时,要大力弘扬孝老敬亲、守望相助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协调有条件的亲友尽到扶养责任。

(二)产业增收

5.加大产业奖补力度。按照“多干多奖、少干少奖、不干不奖”原则实施产业奖补,激发群众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各镇街要制定好奖补方案,合理确定奖补产业、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奖补程序等,并对奖补方案进行审核。生产奖补应根据产业规模实施差异化奖补,根据资金规模合理确定补助上限;对较上年度扩大生产规模的增量部分,可适当提高奖补标准,鼓励群众扩大产业规模。2024年,对参与产业发展的“两有”脱贫户和监测户分别按户均不低于1000元、1500元实行奖补。

6.帮助降低生产成本。鼓励结对帮扶责任人开展送肥料、送种苗、送技术活动,后盾单位筹措的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实施生产奖补和免费发放生产资料。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和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脱贫户监测户提供统配统施、统防统治、集中育秧、机耕机插、仓储烘干等社会化服务,降低生产成本。

7.全面发展庭院经济。区分丘陵村、平湖村,指导各村根据资源禀赋、地理区位、交通条件、传统优势、产业现状,因村定策、因户施策,将庭院经济发展与人居环境整治同步谋划推进,确保农户庭院既清光见底、前后贯通,又让每个角落、每片空地都有经济效益。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重点保障实施生产奖补、免费发放生产资料和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

8.探索推开代种代养。对整户无劳动力且增收较困难家庭,或举家外出但有闲置生产经营资料家庭,各镇街可探索推开代种代养帮助增收。鼓励后盾单位、社会组织以资金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为增收困难对象配置经营性资产帮助实现稳定增收。

9.用好小额信贷资金。对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及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做到应贷尽贷。鼓励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用小额信贷资金发展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工商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增加收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10.抓实项目联农带农。进一步完善订单收购、托养托管、保底收益+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务工就业、技术带动、配套服务、联合带动等8种联农带农方式。衔接资金实施的经营性项目,都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衔接资金实施的公益性项目,应当建立优先聘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建设的用工机制;其他项目鼓励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三)就业增收

11.全力稳住已就业对象。对有可能返乡回流的脱贫劳动力提前介入,帮助就地转岗就业;利用春节前后的走访及时推介招聘信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园区内企业就职的脱贫户监测户工资支付;对园区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的,比照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尽全力帮助已就业对象稳住岗位。

12.全力促进好新增就业。牢固树立“帮一人稳定就业、促全家持续增收”理念,及时全面摸排脱贫户监测户家中有就业能力的待岗对象。对未就业的富余劳动力(含弱劳动力)全面实施就业“保姆”式帮扶,结对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后盾单位要发挥自身人脉、信息等优势,尽全力帮助务工就业。高度关注脱贫户监测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雨露计划”毕业生等新增劳动力就业情况,其连续待岗3个月以上的,在征求本人意愿基础上应通过区直单位临聘等方式进行过渡安置。对智力残疾等未就业的弱劳动力,鼓励通过村干部帮带、亲友帮带、邻里帮带等形式实现务工就业。

13.全力开发好公益岗位。各镇街重点开发乡村环境保洁、道路维护、河渠水库管护、森林防护、秸秆禁烧巡查、农村户厕维护管理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众。脱贫户监测户家中主要劳动力待岗失业导致收入骤减的,经本人申请后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14.全力创办好帮扶车间。通过“引进一批、创办一批、扩建一批”等途径,积极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帮助就近就地就业。对符合条件、按规定真实带动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就业的,必须严格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各项政策性奖补,奖补力度与带动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就业人数挂钩。

15.全力组织好技能培训。加大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实用技能培训力度,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量身开展汽车维修、厨师、家政服务、月嫂、电梯维修、电焊工等各种“菜单式”培训,逐步实现有能力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家庭中至少有1人持证上岗,变“普工”为“技工”,确保就业竞争有优势、家庭增收有保障。

16.全力打造好劳务品牌。推动有基础的乡村分类打造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培育一批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农村手工艺人专业镇、专业村。指导镇村建立本村手工艺人库,确保村里的木匠、瓦匠、水泥匠、漆匠、铁匠、厨师、电工、焊工等手艺人的基本信息、从业经历,一点便知、一约就到。鼓励脱贫群众监测对象成为农村手工艺人。

17.全力落实好以工代赈。在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涉农项目建设中,优先吸纳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参与项目工程建设。

18.全力保障好自主创业。鼓励有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地摊经济”“电商经济”“直播经济”。后盾单位、结对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可在启动资金、场地租赁、技术指导等方面帮助协调解决困难。

(四)社会保障增收

19.做好兜底保障。严格落实省民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3〕32号)有关精神,切实纠治“一刀切”,对符合条件对象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对家庭比较困难、稳收增收难度较大等低保对象,采取提标扩面等方式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最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拿最过硬措施、以最扎实作风,确保各项帮扶举措、政策支持落地落实。

2.压实各级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区直部门、结对帮扶责任人、驻村帮扶工作队、镇村两级在促进脱贫群众稳收增收上的责任清单,跟进督导落实,以责任的持续传导确保增收目标的实现。

3.注重业务培训。要区分驻村帮扶、结对帮扶、镇村专干等层面组织业务培训,讲清稳收增收为什么要抓、达到什么目标、可采取哪些措施。同时,高度关注动态调整工作,家庭成员有自然增减的及时调整到位;对人户不一致的,要兼顾考虑共同生活、共享收支等具体情况,按照合乎情理的原则及时调整到位。

4.搞好监测分析。对一户一策的增收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检查评估,依托国省防返贫监测系统,开展收入采集和分析,所有收入数据必须实事求是、群众认可。高度关注收入下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下滑情况,防止“平均值”掩盖“低分值”。

5.严格督导考核。将脱贫人口收入增幅、不增反降比例、低收入人口比例等作为对乡镇和区直行业部门有效衔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全区通报,并视情报请约谈,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报请追责。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