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做好2024年度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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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相关行业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 国乡振发〔2021〕3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现将有关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经开区的实际,为加强项目库的管理,对2024年入库未实施项目进行部分减少并出库,对因实际情况本年度将要实施项目入库进行新增,新增入库项目必须符合政策要求,不得存在衔接资金负面清单事项。结合本次项目库调整工作,各镇街需提前谋划2024年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 坚持群众参与。2024年项目库入库的项目减少出库由村申报公示、镇街汇总申报公示,区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予以删除,并通过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对新增项目依然按照项目申报程序进行。

(二) 坚持有进有出。此次对2024年入库项目进行部分删除,原则上本年度暂无实施条件的项目进行减少出库。新增项目,原则上只对因灾等原因,群众反映异常强烈,需实施的项目进行新增。

(三) 严格调整时限。2024年项目库减少出库的项目于8月19日前完成,新增项目8月20日前完成上报。

(四) 及时录入系统。各镇(街)、行业单位,2024年新增项目经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后由镇(街)、行业单位要及时录入国家防返贫综合系统,对未批准录入的项目一律予以清除。

 

中共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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