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管执法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经开区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2025年度,本单位完成如下任务:一是确定重点检查单位25家,其中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12家,工贸企业13家。二是结合双随机抽查,提高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加油站比例由2024年的20%增加到50%,化工园区内其他工贸企业18家,做到化工园区内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其余生产经营单位由各镇(街)纳入本年度的直接监管检查对象,各行业领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
三、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单位检查
1.重点单位范围:一是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近三年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达到较大事故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四是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五是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涉及新技术或者新业态的生产经营单位;六是试生产或者停产停业1年以上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七是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2.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五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七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八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二)一般单位监督检查
1.一般单位检查方式、种类
一般单位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根据区商改组的要求,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部门专项双随机两种方式进行。
2.一般单位检查范围
抽查范围:一是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对各镇(街)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抓好年度执法计划的贯彻落实,不断推进依法治安。
(二)切实保障计划实施。要严格按照执法计划组织好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加强与镇(街)安监站的上下协调联动,确保监管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有效对接和重点全覆盖。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尤其是在执法过程中做好音像记录,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属于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执法范围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移送至相关有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属于常德市级执法范围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移送至常德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