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福沅钡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晶石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5-03-05 11:47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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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福沅钡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晶石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经开区德山大道369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3122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重晶石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常德市经开区石门桥镇(原常德红花园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项目中心点坐标:E111.74399793°N28.89246888°

建设单位

湖南福沅钡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格瑞大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购置原常德红花园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厂区新建重晶石洗选调生产线与加工磨粉生产线,总占地面积31885.9m2,建筑面积12503.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洗选跳汰生产线、精矿仓库、磨粉生产线、粉品仓库、原料仓库、备用仓库等,同时配套相应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措施。

本项目采用湿法重力跳汰分选工艺,分选过程以清水为介质,不添加任何添加剂及化学药剂。原矿在流体浮力的推动下松散,使不同密度(或粒度)颗粒发生分层转移,分层后的矿石在机械作用下分别排出,整个生产过程无化学反应。主要工艺包括给料、破碎、筛分、洗选跳汰、磨粉等,待选矿物大部分为单晶重晶石矿石,不涉及危险废物。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重晶石精矿15万吨、重晶石粉5万吨。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选矿生产废水、洗车废水等通过设置的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通过罐车运至石门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球磨用水随产品进入冷干机蒸发冷却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抑尘废水、绿化用水自然蒸发损耗。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给料装卸粉尘、堆场扬尘采取封闭式厂房、地面硬化、洒水抑尘措施;车辆运输道路扬尘通过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洒水、出入车辆清洗等措施降低影响;破碎粉尘、筛分粉尘采用湿式破碎筛分,同时设置喷淋洒水的抑尘措施;采用湿式球磨,封闭式球磨机;冷干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减量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杂石尾矿、沉淀池泥渣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确保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所有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

本项目不涉及《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中提到的主要气型污染物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通过罐车运至石门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量1080m3/a,建议总量控制指标:COD0.06t/aNH3-N0.01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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