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创涵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制造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04-28 09:26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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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创涵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经开区德山大道369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3122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常德创涵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德山大道以东、尚德路以南中昊港创·常德经开智汇企业港6#-01厂房(项目中心点坐标:E111°4158.932″,N28°540.696″)

建设单位

常德创涵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泓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购买常德港创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标准化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房总占地面积1659.2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859.2m2,建设内容为一栋生产车间,分上下两层建设,包含半成品堆放区、焊接区、机加工区域、调试区、成品堆放区以及油漆房等,本项目共1条生产线,产能冲床周边自动化设备300/年,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废水:本项目产生生活废水及地面拖洗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德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德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2.运营期废气:喷漆房产生的废气采取的措施为喷漆房进行封闭,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T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汽车制造”浓度限值DB43/1356-2017,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下料工序环评建议设置单独的加工区域,在设备底部或周边配套设置金属粉尘收集装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打磨、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强厂区通风,下料、焊接、打磨、机加工工序颗粒物均为无组织排放。喷漆房逸散的无组织TVOCS(非甲烷总烃计)、苯系物执行标准为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的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优化厂区平面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减少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4.加强固体废物管控:废油性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以及废润滑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收集的金属粉尘及废焊渣建设单位收集后外售废水性漆漆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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