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鑫茂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徽章20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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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金属徽章2000万个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山路以北、龙潭路以西(111°42′18.328″E,28°55′45.408″N) |
建设单位 | 湖南鑫茂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永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企业投资1723万元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山路以北、龙潭路以西建设年产金属徽章2000万个建设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1846.5m2,利用现有厂房。一期工程主要是在1#厂房新建年产金属徽章1000万个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主要是在2#厂房、3#厂房新建年产金属徽章1000万个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全部建成后年产金属徽章2000万个。总投资17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运营期废水:本项目产生生活废水及地面拖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入德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德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设备间接冷却水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抛光除尘水过滤网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涂除尘水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运营期废气:徽章抛光打磨废气采取湿式除尘;UV打印使用低挥发性油墨;徽章涂装废气中漆雾采取水帘湿式抑尘、有机废气采取RCO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表征)满足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 3.加强噪声的污染控制。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基础减振处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南厂界、东厂界)、3类(西厂界、北厂界)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管控:废烤漆桶、废UV油墨瓶、废稀释剂桶、废酒精桶、废脱模剂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擦拭含漆渣废布、沉淀漆渣、含漆渣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收集的金属边角料、废模料、过滤金属渣、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