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和常德市教育局《常德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常教通〔2022〕7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秋季常德经开区义务教育招生及转学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生对象
1.有经开区户籍或法定监护人购房居住在经开区且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法定监护人系进城务工人员(办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在经开区居住且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 |||
学 校 | 班 数 | 学 生 数 | 学校性质 |
崇德中学 | 3 | 135 | 公办 |
乾明路小学 | 4 | 180 | 公办 |
莲花池小学 | 4 | 180 | 公办 |
桃花山小学 | 3 | 135 | 公办 |
苏家渡小学 | 2 | 90 | 公办 |
龙潭庵小学 | 1 | 45 | 公办 |
石门桥中心小学 | 3 | 135 | 公办 |
赵家桥小学 | 1 | 45 | 公办 |
康家吉小学 | 1 | 45 | 公办 |
常德市德善学校 | 5 | 182 | 民办 |
合 计 | 27 | 1172 | |
2022年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 |||
学 校 | 班 数 | 学 生 数 | 学校性质 |
常德市二中 | 6 | 270 | 公办 |
崇德中学 | 7 | 350 | 公办 |
石门桥镇中学 | 4 | 200 | 公办 |
常德市德善学校 | 8 | 351 | 民办 |
合 计 | 25 | 1201 |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
2.适龄入学原则。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2016年8月31日为准,部分生源不足学校入学年龄可放宽适当天数。转学插班生(非起始年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在校生,三年级及以下的,要求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
3.划片招生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单校划片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核实的学生固定居住地址及户籍情况进行划区域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时间,公民同招,实施超员电脑随机派位。
4.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班(培训机构)等进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
5.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
6.上限控制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消除大班额规定控制办学规模,不突破标准招生,不突破标准安排插班生。
7.依序派位原则。公办中小学按照以下五类顺序依次派位,原则上以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自有不动产作为分配学位的主要依据。小学随迁子女入学安排,由教管中心视学位情况,采取由近及远、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初中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房产证或居住证所在地,依据划片区域招生。
①有户有房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招生片区内。
②有户无房A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学生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同住且房产在招生片区内。
③有房无户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招生片区内。
④有户无房B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在招生片区内。
⑤无户无房类(随迁子女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在经开区务工(经商)且租住在招生片区。
8.平台报名录取原则。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小一、初一新生招录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登记,教育部门审核资格按规定予以录取。
9.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转学工作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10.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原则。
四、提交资料
1.有户有房类应提交资料:学生或父母房产证件或证明原件、学生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学生户口本原件、父母户口本原件;
2.有户无房A类应提交资料: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证件或证明原件、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学生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学生户口本原件、父母户口本原件、房产持有者户口本原件;
3.有房无户应提交资料:房产证件或证明原件、学生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学生户口本原件、父母户口本原件;
4.有户无房B类应提交资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或居住证明、无房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学生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学生户口本原件、父母户口本原件;
5.无房无户类(随迁子女类)应提交资料:父母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无房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学生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学生户口本原件、父母户口本原件、法定监护人务工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6.政策性优惠生应提交资料:政策性优惠生申请表(在崇德中学院内的区教管中心领取)、户口本、优待对象证明材料、学生出生证明;
7.初中一年级回籍生应提交资料:参考1、2、3、4 ;
8.所有小一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开学报名时交给学校审查留存。
注:无房证明(监护人双方)在常德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具。居住证在租房辖区派出所办理。
五、时间安排
招生、转学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 网上自主申请填报时间 | 现场指导申请填报、现场审核资料原件时间、地点 | 教管中心网上复审 | 录取结果 推送时间 | 到校报名时间 |
转学插班 | 7.4—7.8或 8.8—8.12 | 7.4—7.8 或8.8—8.12 (教管中心) | / | 8.26到教管中心领取“意向卡” | 8.28 |
区内户籍房产小一新生 | 6.21—7.7 | 7.6—7.7 (片区小学) | 7.11—7.15 | 8.26 | 8.28 |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一新生 | 6.21—7.7 | 7.6—7.7 (教管中心) | / | 8.26 | 8.28 |
民办学校小一新生 | 6.21—7.7 | 6.21—7.7 (在民办学校签承诺书) | 7.11—7.15 | 8.26 | 8.29 |
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初一 | 6.21—6.24 | 6.21(片区小学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培训) | 7.11—7.15 | 8.18 | 8.20 |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回籍小学毕业生升初一 | 6.21—6.24 | 6.21—6.24 (教管中心) | / | 8.18 | 8.20 |
民办学校初一新生 | 6.21—6.24 | 6.21—6.24 (在民办学校签承诺书) | 7.11—7.15 | 8.18 | 8.20 |
注:1.凡就读我区公办学校的,在现场审资料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政策性优惠生到区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进行证件核查以及上门调查,坚持“谁验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2.信息登记提交完成后如收到修改或完善相关信息的手机短信通知,请家长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操作;如没收到,则无需再登录系统进行操作,只需耐心等待现场审核资料原件的手机短信。录取结束后,初一录取结果于8月18日、小一录取结果于8月26日在“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我的报名菜单中或“微言常德教育”公众号进行查询。
六、民办学校招生
区属民办学校招生转学严格按省市区文件要求落实。
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通过“常德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填报1个招生区域内民办学校就读志愿,然后必须到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签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
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参与公办学校划片录取;被录取但不遵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承诺书》相关条款的,视为主动放弃,由区教育管理中心调剂安排到生源不足公办学校就读。
七、转学插班生就读
要求转入我区插班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常德经开区转学插班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请,7月4日--8日或8月8日—12日到区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教管中心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8月26日到区教育管理中心领取“就读意向卡”。
八、其他事项
1.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镇街、村社、企业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常德经开区义务教育招生及转学公告》。
2.符合招生、转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申报学位、到校现场审核资料的,到教管中心审核资料,再由教管中心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为严把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审核关,严防弄虚作假,招生期间人社、公安、税务、不动产登记、住建及社区等部门将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验证资料真伪。对学生的入学信息,各招生学校必要时还将入户核查。家长要确保所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的准确。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影响孩子入学。
4.招生办公室地址:区教育管理中心(崇德中学办公楼四楼)。
5.区教育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36-7312053
办理居住证咨询电话:0736—7326530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咨询电话:0736-7201156、7267112
办理无房证明咨询电话:0736-7310999
学校咨询电话:崇德中学小学部18973615811;崇德中学初中部15873638865;石门桥镇中学13549791889;乾明路小学15115746881;莲花池小学18573686570;桃花山小学18182164520;苏家渡小学13511143565;龙潭庵小学18670659640;石门桥中心小学15307365003;赵家桥小学13637365522;康家吉小学18216108797;常德市德善学校7078988;常德市二中18973678066、1887368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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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