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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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深对《应急预案》的理解和认识,现就《应急预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我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应急预案》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三、《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国家出台相应标准严于本文件的,执行国家标准。

四、《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加强预警、及时响应,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为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各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相应的应急应对工作,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区生环委办(蓝天办)合署办公,由区生环委办(蓝天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承办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预警机制

重点对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进行了明确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据市气象局和市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气象条件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及时组织会商并上报。当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的区域联动预警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并发布。

(四)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全程跟踪重污染天气发生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其中按照重污染天气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等级从高到低分为I、Ⅱ、Ⅲ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及应急保障工作

重点明确了奖惩机制、人力资源、装备、经费、通信与交通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预案实施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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